美國國務院早前發表《2016年度各國人權狀況報告》,聲稱香港去年最重大的人權問題是中央政府侵蝕香港自治權,批評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進行了不必要的釋法,侵犯香港的司法系統,令梁游的立法會議員資格遭褫奪,而特區政府又正透過司法覆核,挑戰另外四名民選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美國戴着有色眼鏡,以盲人摸象、以偏概全的方式評價人大釋法,以政治偏見及缺乏客觀科學研究的報告作為打擊中國的手段。
十分諷刺的是,九一一後,美國政府以反恐和國家安全為由,對內採取了一系列舉措,加強對社會監控,蠶食公民權利,擴大行政權力,削弱立法和司法部門的許可權。自詡為「人權衞士」的美國對人大釋法評頭論足,但卻偏偏對美國國內的人權問題毫無反省之意。
美國對叛國罪的處罰很嚴厲,這是美國憲法中唯一的具體列明的刑事犯罪。美國憲法第三條第三項規定國會有宣告處罰叛國罪之權,但公權之剝奪,不牽累犯罪者之後人,其財產之沒收,亦僅能於其生前為之。
梁游宣誓時辱國辱族,鼓吹「港獨」,是赤裸裸的叛國行為。兩人事後堅拒認錯,沒有絲毫反省。而人大釋法,只不過令二人的立法會議員資格遭褫奪而已。
美國的人權報告對人大釋法妄加指摘,純出於政治考量,人權報告只是中美多年博弈之中的一件工具,有人要借用這工具攻擊中國或香港前,還是先了解一下他國的人權狀況及國際博弈形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