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苦多外患內憂 修例盼除治安毒瘤

本港內憂外患,在奮力對抗疫魔之餘,亦要防範黑暴死灰復燃,還有纏擾多時的假難民問題,不但耗損公帑,而且演變成治安毒瘤,回歸24年未能解決,各界一直要求政府大刀闊斧出招,即將生效的入境新例將有針對性條文,盼望能有效對付這心腹大患。

假難民濫用免遣返聲請,保安局出招修例,今年4月《2021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通過,多方面堵塞漏洞,完善免遣返聲請的安排,提高審核效率和防止拖延手段,優化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的程序和職能,並加強在源頭堵截、執法、遣送和羈留方面的工作。保安局昨日公布,相關條例將於8月1日起生效。

阻止濫用程序拖時間

以往法例偏重程序上細節,假難民便「捐窿捐罅」諸多藉口拖延留港,例如故意不去會面或體檢,又扮作不了解翻譯,總之愈不合作,便拖得愈久,變相留港時間更長。根據新修訂,聲請人須按入境處的要求出席會面,如果缺席會面,入境處仍可直截了當拒絕該申請。而且入境處安排即時傳譯服務,可以指示聲請人用某種語文溝通。另外,聲請人的身體或精神狀況若有爭議,但又拒絕檢驗,入境處可以不考慮其受爭議的身心狀況。為加快遣送聲請被拒者,即使聲請人仍在等候處理上訴,入境處亦可聯繫有關當局為其申請旅行證件,待有上訴結果便可即時送走。

源頭堵截勝於一切,新例加強罰則,若航空公司載運未帶備有效旅行證件乘客來港,最高罰款會由一萬元提高至10萬元。僱用假難民當黑工,最高刑罰會由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大幅提高至罰款50萬元和監禁10年,加強阻嚇力,杜絕假難民來港的誘因。修例還有一招撒手鐧,賦權保安局局長可制訂規例,落實「預先通報旅客資料」系統,當局可以提早落閘,防止假難民登機來港,然而有關附屬法例及系統亦須待立法會審議及批准撥款才可以正式落實,現階段暫未能生效。

新例阻止假難民拖延聲請程序,提高入境處和上訴委員會的效率,而且經改善的程序亦符合法庭定下的「高度公平標準」的法律要求,相信受法律挑戰的機會不大,各界的反應固然是正面的,但不代表從此安枕無憂,在徹底解決假難民問題方面,這次修例只是邁進了一小步,仍然有不少地方必須繼續跟進改善。

應設禁閉營退出公約

首先是司法部門未能配合,免遣返聲請案件急升,過去7年兩萬宗免遣返聲請申請中99%不獲確立,但這些人又再次申請司法覆核,過去3年有8,000多宗司法覆核,現時還有約6,000宗,司法覆核個案若失敗就會去到上訴法庭,再失敗就到終審法院排期,面對排山倒海的案件數量,司法機構卻未見積極改善積壓個案,法庭每年處理僅約300宗免遣返聲請個案,不知何年何月才會審完,亦令到逾萬名假難民得以正中下懷,滯留在港多時。而他們又會申請法援處理,相關申請急升60%,案件拖得愈久,燒耗公帑愈多,是個無底深潭。

假難民留港有行動自由,四處為非作歹,無惡不作,勾結黑幫,滋擾市民。港英時代設有越南難民營,特區在這方面竟然沒有吸取經驗,反而更加倒退,各界力促興建「禁閉營」,禁止聲請人士外出,便可以一刀切杜絕引起的治安問題。若要由根本解決假難民問題,長遠來說,必然是尋求退出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這方面特區政府必須向中央提請,力陳利害。

特區7年燒60億元公帑,處理假難民問題,面對千億元財赤巨大壓力,連市民福利也未能妥善照顧,斤斤計較一個幾毫,60歲人士兩元搭車優惠拖到明年,卻年花10億元養肥治安毒瘤。除惡務絕。對敵人仁慈,即是對自己人殘忍。眼見《港區國安法》通過後,掃除了為患香港多年的禍根,大漢奸壹傳媒黎智英以及反中亂港黨派,迎刃而解,為何不能用同樣力度去解決假難民毒瘤?清除內憂要緊,掃走外患亦要趕快,香港是黃台之瓜,何堪無了期再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