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設立人民基金

中國官方數據顯示,第五代上台以來的反腐運動共挽回經濟損失三百八十七億元,紀檢部門收繳的贓款為國庫帶來二百億元進帳。對於這些數字,不僅國人半信半疑,連外國傳媒也表示懷疑,三年來全國被查處的貪官數以萬計,當中省部級以上老虎就有一百多隻,隨便挑選一隻,身家也許就不止這個數字。單是郭伯雄的兒媳婦,在丈夫協助下數年間就斂財十五億元,可謂日進斗金,而其他家人的財產還沒算進去呢。至於其他大老虎,相信也不會少到哪裏去,徐才厚家裏被查抄的現金據說就有一噸多重。

同樣值得質疑的是贓款的去處,當局聲稱上繳國庫,但並沒有指出由哪個部門接收,留下一個巨大的問號。對此,老百姓固然疑慮重重,有些官員也對反腐部門處理贓款的方式提出質疑,這些部門在法外運作,又不受外部監督,誰能保證沒有人中飽私囊?

古人說,「為政必立善法,俾可以垂久而傳遠。」反腐只能治標,訂立完善的制度才是治本之道。隨着被查處的貪官愈來愈多,如何處理天文數字般的贓款已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當局不能老是以上繳國庫來糊弄百姓。有人提議將收繳的贓款設立人民基金,用於扶貧等社會福利,為何當局不認真考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