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型跨國藥商葛蘭素史克部分中國內地高層涉嫌行賄,被立案偵查。
調查發現,該公司為打開藥物銷售渠道、提高價格,利用旅行社等間接渠道輸送利益,或直接向官員、醫藥行業組織、醫院、醫生等行賄,或巧立名目作活動贊助。
該公司同時涉嫌行使各項虛假票據,如增值稅發票、旅行社發票等,方便受賄人員套取現金。此外,該公司人員亦涉嫌透過行賄自肥,從其用來行賄的旅行社獲取回扣及其他好處。
醫生收受藥商利益,乃全球性積習。醫生與藥商利益關係顯而易見——醫生不處方,絕世良藥亦不派用場。藥物有效,治好病人,後者明知醫生受賄,卻無太大追究誘因。問題是,醫生收受利益處方,每追求利益多於治好病人,甚至不管病人死活。在公費醫療體制,醫生為一名病人處方藥物後收取的回佣,隨時來自剝削另一病人的救命錢。故藥商行賄,醫生受賄,乃謀財害命的賊匪行為。
醫療系統複雜,醫生最終能否處方藥物,非單憑「專業」判斷決定,藥商於是把行賄對象擴闊至醫院管理人員、政府官員,甚至輿論領袖、議員政客等。香港不少乜病、乜疫苖關注組織,正是藥商用錢製造「軟銷」藥物喉舌。
曾有大學高層接受藥商贊助到海外演講,但除此高層外,同時贊助高層一家,除支付頂級旅費外,更為好酒高層帶備頂級葡萄酒隨行。無他,高層「德高望重」,經他點提,垃圾藥物亦可成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