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淫審諮詢騷

淫審改革拖延又拖延,諮詢復諮詢,煲呔曾政府一味瞎折騰,除了浪費時間,還是浪費時間。其實,如果當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放任淫媒荼毒社會,這種換湯不換藥的檢討和諮詢根本就是做騷,不要也罷。

當局煞有介事地建議提高觸犯淫褻條例的最高罰則,除了提高罰款,還將監禁年期增加至兩年,這又有甚麼用呢?根據現行條例,初次發放不雅物品的最高刑罰是罰款四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再犯罰款八十萬元及監禁一年,不可謂不重。但這麼多年來,淫賤黎的壹淫媒旗下刊物觸犯條例不是一次兩次,而是一百二十多次,如果當局依法辦事,有人恐怕早就被罰到破產,甚至把牢底坐穿了。可惜事實卻是,壹淫媒得到的懲罰輕則罰款一千元,重也不過五萬元,遑論監禁,最高刑罰淪為一紙空文,提高罰則云乎哉?當局一方面包庇淫媒,一方面諮詢完又諮詢,這不是做騷又是甚麼?

包庇淫媒倒也罷了,最不堪的是當局親疏有別,以致出現「一種法律、三種標準」的鬧劇,最大的笑話是將舉世知名的藝術品「大衞像」當作不雅物品。很明顯,淫審制度已淪為當局包庇淫賤傳媒、打壓正義傳媒的政治工具,早就應該丟入垃圾堆了,希望下屆政府能夠撥亂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