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中央幫CY組班是何思路

梁振英從現在開始到上台之初,有三件事情考驗他的能力、智慧和執政思路。一是組班子;二是新界僭建之執法;三是曾蔭權、許仕仁、唐英年已被揭發和正在調查的涉嫌貪腐、違規、以權謀私等案子如何處理。這三件事都相當複雜和棘手,影響面深廣。其中梁振英如何組班子,用甚麼人,更有關乎全局的長遠意義。

整個班子難團結一致

梁振英組班子不是他自己說了算,他要尊重中央政府的意見甚至要聽從接受中央的指令和人選。當然,中央也會很尊重他的看法及提名,最好的局面是大家不謀而合,只是這種可能性甚微。事實上,按照中央為地方政府「配置幹部」、組建班子的一貫思路,是不會讓整個班子和一把手完全「團結一致」的。全國三十多個省、市、自治區的領導班子,沒有一個是完全「團結一致」的。

書記是一把手,省長、市長、自治區主席是二號人物的配備從來就大有講究,絕大多數情況下不會是「系出同門」,不會是「老戰友」、「老搭檔」。他們的背景、性格、執政思路都要有差異,他們的「最高境界」,是能夠很好配合,各自發揮所長,互相尊重,而不是一把手完全掌控二號人物,老二完全聽從一把手。

如果是這樣,中央一定會把其中一人調開,中央從用人之道、掌握全局出發,要的是「管理高級幹部」以及地方領導班子內部的相互制衡,而不是幫助一把手建立一個「一言堂天下」,這樣,中央會失控。

不要說二號人物,就是地方政權管人事的組織部部長也不能完全是書記的人,而專職副書記更要起到在書記或省長、市長在用人方面的制衡作用,在書記和組織部部長之間起着「隔離」作用。而所有重大問題都必須經過黨的常委會討論表決通過。

中央必強化組建工作

當然,中央雖然為地方政權的領導班子做出了有利於制衡和防止一把手專權、濫權的人事配置,但會同時要求他們大致團結,中央知道他們之間必有矛盾,但不能影響工作。中央要求領導班子的成員必須尊重一把手,但同時要求一把手有「團結同志」的能力,有駕馭複雜局面的能力。這些領導班子的成員都是中央任命的,一把手並不能決定他們的升遷調動。

香港實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官制」也和內地不同。按照《基本法》的規定,行政長官的權力比內地地方一把手要大得多。二號人物政務司司長的地位和權力也遠比不上省長、市長等。因為省長、市長實際上是政府方面的一把手,對自己管轄的政府工作有相當大的實際權力,而香港的政務司司長卻沒有這種「獨立」的行政權。其他司長、局長這些「管治班子」成員更不是內地政權的「常委會」,他們沒有參與「集體討論重大事務」的表決權,他們對行政長官幾乎沒有制衡作用。

在這種情況下,中央在選出特首後如何「幫」他組建管治班子,如何挑選三位司長、十幾位局長是一件頭痛事,肯定不能讓行政長官一人說了算,不能讓整個香港管治班子都成了特首家丁,中央要借鏡的還是內地配置領導班子的思路。

香港已經回歸十五年,中央對「香江人事」已逐漸熟悉掌握,對管治班子的組建工作只會進一步強化,何況CY比董、曾要有主見,不易駕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