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濕《爽報》被放生 法治精神就快死

善男信女一心以為做好事,有時候會選擇放生動物,例如放生烏龜,或者放生雀仔。功夫茶忽然有一個諗法,唔通淫賤黎係一隻人形烏龜?如果唔係,點解特區政府一次又一次放生呢一個淫媒大亨?

壹淫媒旗下其他刊物都唔講嘞,淨係睇睇免費派通街嘅鹹濕《爽報》,自從去年九月創刊以來,影視處短短幾個月就收到超過二百宗投訴,指摘內容不雅、淫褻同暴力等等。影視處將二十六件《爽報》發布嘅物品送審,當中二十三件被淫褻物品審裁處評定為不雅。你估影視處點樣處理吖嗱?佢哋只係提出十一項票控,其餘十二項網上文章聲音版全部放生。即使係票控十一罪,法官大人對於《爽報》都係呵護備至,每項罪名輕輕罰款一萬元算鬼數,合共罰款就係區區十一萬元。

對於咁唔合理嘅處理手法同判決結果,ontv評論台《就係敢講》請來嘉賓發表意見,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以及淫審處前審裁員兼執業大律師龔靜儀異口同聲認為,法庭判罰過輕,變相助長不良傳媒違規,嚴重荼毒青少年,如果再唔正視,只會繼續遺禍社會。

其實,稍稍有理智嘅人都會覺得法庭判決極之有問題。首先,一條罪名罰款一萬元對於淫賤黎而言,簡直雞碎咁多啦,利用誨淫誨盜嘅《爽報》賣多兩個廣告已經除笨有精。其次,喂,連犯十一罪唔係應該累進計算罰款嘅咩?點可以每條罪名都係罰一萬咁少?情況就好似色魔積犯,今次強姦坐十年監,下次再犯坐二十年,死性不改甚至有可能終身監禁。

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但凡發放不雅物品,首次定罪最高罰款四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再犯可判罰款八十萬元及監禁一年。撇開《爽報》連犯十一罪吖,壹淫媒旗下刊物多年來累計違例百幾次,簡直係積犯之中嘅積犯,次次都係罰款一萬幾千,幾時見過重罰?幾時見過收監?冇吖嘛,咁咪即係特區政府刻意放生囉!

宋立功同龔靜儀講得好啱o架,《爽報》十二項網上文章聲音版全部不檢控好大問題,因為網上資訊容易瘋傳散播,一個屈尾十就成為青少年嘅私人珍藏,不但教壞細路,而且教壞其他不良傳媒有樣學樣走法律罅。

宋立功同龔靜儀亦認為,香港應該好似台灣咁嚴厲執法,對於壹淫媒違規犯例重重懲罰。之不過咁,台灣唔係香港,人哋冇港英餘孽助紂為虐吖嘛,唔似得香港咁姑息養奸,相關法例形同虛設。

計功夫茶話齋,對淫媒仁慈等於對公義殘忍,鹹濕《爽報》被放生,法治精神就快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