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界組黨參政,存在一個結構性的困難,如果他們只是打正旗號去保護工商界利益,那一開上直選戰場,是很難爭取到超過百分之十的選票,因為他們的訴求太過狹窄,工商界最核心的利益,人數多極有限。
自由黨的田北俊和周梁淑怡均曾經循直選進入立法會,但時維二○○四年,正好是撈了反對二十三條立法的好處。表面上是工商界參政的成功例子,但其實選民的訴求,應該是有相當政治成分,甚至是政治成分蓋過了捍衞工商界利益,於是,到了二○○八年,再沒有類似二十三條立法的政治因素,就立刻打回原形。
所以工商界組黨,不可能以捍衞工商界利益為訴求,否則得票一定在社民連之後。個人條件好、知名度高的工商界政黨候選人,還有一點點機會吊車尾,但也完全要靠個人的質素,因此論基本盤,五區每區一席是做不到。
工商界政黨要進軍直選,第一,一定要拋棄捍衞工商界利益的口頭禪,普羅市民焉會把手上的票用來捍衞工商界的利益。第二,提出的訴求,一定要提升到核心價值的層次,例如良好的營商環境、低稅、公平競爭、容許個人作最大的發展,同時認同一些基本的社會公義,例如對低下階層和弱勢社群的照顧。惟有如此,才可拉闊選民基礎。
要那些未捱過苦的老闆們放棄捍衞自己的利益,是難乎其難。因此工商界老闆們一組黨,那條線就一定畫得很後、很保守,很難拋棄個人利益,故要拉闊基礎,是很難做得到。反過來,由中間人士組黨,再去拉攏工商界人士和老闆,取得他們的支持,那條線才可以畫前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