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普選民主 兩個概念

香港可以有真普選,但除非中國行民主,否則香港不可能有真民主。普選與民主是兩個不同概念。普選是普及而平等選舉,「民主」派口口聲聲要爭取的真普選,只不過是除選舉時一人一票外,候選人提名亦須符合普及而平等原則,不得設限阻攔某些人參選或令他們格外困難成為候選人。

但民主卻非單單是普選,而是統治一個地方或國家的權力。行民主國家的憲制不僅明確承認政府的權力來自人民,更設定政府獲取人民授權執政的機制,這機制就是各種形式的普選。行民主的國家,亦可能設有人民收回政府權力的機制,例如在國會由國會議員代表人民向政府投不信任票,甚或以公投取決政府去留。

假設香港如期於二○一七年進行普選特首,而且亦符合「民主」派的真普選定義,當選者的治港權力是否算得上是來自人民?認為是的,只屬美麗誤會。香港特首不論由小圈子選舉產生,抑或是由普選產生,他的治港權力並非來自人民,而是來自對香港行使主權的中國政府授權。

事實上,中國政府在不同場合已多次強調此乃實質授權,而非象徵授權。香港人一人一票,只是替中國政府選一個代其行使治港權力的官僚而已;若選了中國政府認為不合適的人物,更有不予授權的可能。因此,香港人有得揀,亦非真老闆;香港特首的真老闆在可見的將來仍是中國政府。

香港人當特首真老闆的願望,恐怕要等到全中國行民主才會成真。至於後者何時成真,就得要看中華民族的「造化」,非幾百萬香港人可一廂情願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