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有普選無民主亂局

香港為何行「行政主導」?表面是集中權力於行政長官之手,確保高效率施政。但回歸十三年經驗顯示「行政主導」施政效率極低,一則是沒有行政權的立法會民意代表深深不忿,動輒運用否決權牽制施政來證明自己的存在;尤更甚者,就是民意代表「齋噏」經年,水平每況愈下,由「反對派」至「保皇黨」盡是如此。

試看庸官連年因循提交財政預算,議員連年因循反覆提問,例行公事來來回回,花費時間公帑,市民可曾受惠?市民對舊「戲碼」日久生厭,近年引入議事堂「散打騷」,穢語、擲物、肢體碰撞,低劣官僚既充當配角,亦充當箭靶,不務正業時間愈來愈多,施政效率急劇「插水」。

香港行「行政主導」底因是中國政府要明確行使對香港主權:把治港權力集中於行政長官一人,再透過執掌任免這一人的絕對權力,控制在港代表其行使主權的人選。幾可肯定,縱使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中國政府仍視任免行政長官的絕對權力為體現主權的不可分割部分。因此行政長官不論怎樣選出來,他的治港權力仍屬由中國政府授予,不符權力來自人民的民主定義。

但依此方式「普選」行政長官行得通嗎?以兩百萬選票當選的行政長官,如看法與中國政府相左,他是否願意乖乖就範腳痛下台?也許,中國政府期望藉着調控選舉機制、社會環境等,令「愛國」者有最大機會當選,但人心可否百分百控制?稍有差池,後果怎樣?

行政長官若由普選產生,但權力並非來自人民,只會是矛盾根源,成更大亂局的導火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