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慘劇知多少 交通亂象何時了

沙田昨日發生奪命大車禍,一輛專線小巴與一輛的士在大涌橋路十字路口猛烈相撞後,墮入五米深隧道,四輪朝天,三名乘客有如「炮彈飛人」拋出車外,事件造成一人死亡、六人受傷慘劇,其中兩人危殆。現場路面遺下斑斑血漬及碎玻璃、車頭燈、半截車牌、路牌和鐵欄等雜物,一片狼藉,兩名司機涉嫌危險駕駛被捕。

運輸署聲稱現場不是交通黑點,○七年至今年第一季共發生過七宗交通意外。警方不排除有人衝燈、超速或機件故障的可能。區議員則指出,現場原本裝有「衝燈機」,惟當局在未經任何諮詢下,於半年前將「衝燈機」拆走。他認為,若有關裝置仍然存在,或可對司機產生警惕作用。

其實,就算現場非交通黑點,起碼也是十字路口,車水馬龍,容易釀成意外,完全有裝設影相設備的必要。更何況,一個「衝燈機」並不需要多少錢,為甚麼非要拆走不可呢?正如有人質疑,就算「衝燈機」屬「裝假狗」,亦有一定的阻嚇作用,難道運輸署窮到需要拆東牆補西牆?當然不是。該花的錢不花,有用的裝置偏要拆走,一宗本來可以避免的事故終於發生了,運輸署實在難辭其咎。

肇事小巴沒有配備安全帶,亦是釀成重大傷亡的主因。多年前,當局已立例規定乘坐小巴必須繫上安全帶,但奇怪的是,當局只要求新登記的小巴裝設安全帶,對舊款小巴卻沒有強制要求,直到現在,全港仍有四成半、即約二千一百部舊式小巴並未在乘客座位安裝安全帶,而按照現時換車速度,估計至少要十年才能全面更換。於是乎,本港出現安全帶「一車兩制」的荒謬情形,部分小巴有安全帶,部分小巴沒有安全帶,很多人至今仍未養成乘坐小巴佩戴安全帶的習慣,豈是無因!

沒有配備安全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路,有如「都市炸彈」,一旦發生車禍,傷亡必然慘重。兩年前西貢發生十九死旅巴慘劇,去年大嶼山發生員工巴士嚴重車禍,至今歷歷在目,教訓不可謂不深刻。事實上,業界人士多年前已要求當局效法外國或內地,立法規定所有交通工具都必須配備安全帶,立法會議員也一再敦促政府強制小巴及旅遊巴等安裝安全帶,並強制乘客佩戴,無奈當局置若罔聞,暴露港府「不見棺材不落淚,沒有死人不做事」的官僚作風。我們可以看到,每次發生大車禍後,當局總是緊張一陣,擺出一副亡羊補牢的姿態,但事過境遷就不了了之。可見在官僚的心目中,根本不把市民的生命安全當一回事。

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本港重大交通事故幾乎無日無之,固然與部分司機的駕駛態度欠佳有關,而當局在改善交通安全設施方面唱慢板,更是難辭其咎。如果說馬路如虎口,當局就是為虎作倀的幫兇。再加上當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打擊危駕、醉駕不力,司法機構慈悲為懷,對肇事者往往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根本起不到阻嚇效果。弗備難,難必至,近年來,本港又不斷出現司機濫藥後駕駛現象,這比危駕、醉駕更危險,更可怕。

香港不再是安全城市,「出入平安」這個最卑微的願望也已經變成奢望。試想想,連交通亂象都解決不了,港府憑甚麼說服市民相信他們有能力管治好香港呢?交通亂象並不是孤立的,它是港府施政無能的縮影,七百萬港人有如坐在沒有安全帶的巴士上,怎不令人惴惴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