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元貪官屢上榜 陽光法案路漫漫

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理事長楊阿麟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日前在巴彥淖爾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楊被指控受賄共計一億餘元。同一天,涉嫌受賄的陝西榆林市委原書記胡志強則在西安市中級法院受審,他被指控的受賄金額也超過一億元。

兩名廳級億元貪官同時受審,再次引發外界對內地官場貪腐嚴重程度的關注。而近日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前副主任邢云受審,他被指控受賄約四億五千萬元,創下官方通報的副部級及以上官員受賄金額最高紀錄。

前腐後繼 富可敵國

公開報道顯示,中共十八大以來,已有二百七十多名黨政軍高官落台,除「軍老虎」未被通報具體貪污、受賄金額外,官方已通報有三十一名副部級以上官員,貪腐金額超過億元。當中較為典型的有天津市前政協副主席、公安局局長武長順,貪腐四億餘元;安徽省前副省長陳樹隆,貪腐約四億元;雲南前省委書記白恩培,受賄約二億五千萬元;河北省人大前副主任楊崇勇、廣東省政協前主席朱明國,貪腐則都超過二億元。

除了省部級,還有國級億元巨貪,包括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涉貪一億三千萬元、前政治局委員孫政才貪腐一億七千萬元、全國政協前副主席蘇榮貪腐近二億元;而副部級以下官員貪腐逾億元的至少有廿二人。事實上,近些年來,官位不及品的科級、股級官員頻現大盜之舉,例如河北省秦皇島市一位科級總經理,家中搜出現金一億二千萬元、三十七公斤黃金,並擁有六十八套房產。

當今神州官場,「蒼蠅」與「老虎」齊飛,上至正國級的周永康,下至科級小吏,富可敵國者不知凡幾。一邊是貪官擁有過億元財產,另一邊是民眾基本的養老、看病、上學、住房需求都未能有保障,官民兩重天,百姓又哪有中國夢?

貪官屢上億元榜,反映出監督制度的缺失,尤其是近期揭露的億元巨貪,官方通報無一不是痛斥十八大後不收斂,可見中央反腐力度再大,仍難以震懾貪官,而官員前腐後繼的主要原因,則是沒有陽光法案監督。

公布官員個人財產已被認為是反腐最有效的唯一舉措,這些年社會各界一直呼籲不止,卻始終沒有進展。當局強調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但在推動公示官員財產這一陽光法案問題上,卻一拖再拖。實際上,這一法案從上世紀八十年代已經提出討論,但三十多年來,中國太空船都已升上太空了,陽光法案至今卻還在路上,且遙遙無期。

也許當局擔憂官員財產一旦公布,數目驚人,社會影響極大,然而這一問題卻避無可避,拖得愈久,民怨就愈大,最終只會積重難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