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掃黑除惡第十四督導組日前向黑龍江省委反饋情況時透露,哈爾濱市紀委常委、監委委員劉杰已經被查落台,這是內地掃黑除惡首次揭發有紀委官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折射出內地官場「內鬼」層出不窮,反腐掃黑阻力重重。
紀委官員被指充當黑幫保護傘,其主要庇護的應當是涉黑受查官員,這應當不是個案,今次中央部署的掃黑除惡行動,由於保護傘涉及官員,因此打傘任務主要落在各地紀委部門。而各地有紀委官員包庇貪腐亦非秘密,不少人面對舉報信件,多是一轉了之或登記作罷,從不會認真過問,甚至對有些被舉報人通風報信,賣人情收好處。表面上是不盡職不作為,實際上則是腐敗的結果。
今年以來,內地已有不少紀委內鬼被查,包括湖北省紀委派駐省自然資源廳紀檢組原組長王保平、陝西咸陽市原紀委書記權王軍、安徽省紀委駐省交通運輸廳紀檢組原組長閻如政、原廣州市紀委副書記柯珠軍等,另有陝西省紀委原預防腐敗室主任胡傳祥受審,而胡就是已落台的陝西省委原書記趙正永的外甥。中共十八大後,紀委系統內落台高官也不少,比如中央紀委原第四紀檢監察室主任魏健、中央巡視組原副部級巡視專員張化為、中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原組長莫建成、吉林省紀委原副書記邱大明等一批紀檢監察機關的內鬼。
根據中紀委報告,去年全國共談話函詢紀檢監察幹部九千二百餘人,組織處理一萬三千人,處分三千九百餘人,移送司法機關一百多人。可見各地紀委部門內鬼氾濫成災,反腐掃黑阻力之大,若不是中央頻密派出巡視組和督導組,根本就不可能打到老虎和拍到蒼蠅,更不可能挖出保護傘。
從邏輯上講,體制內的監督,存在一個「最後的監督人」的悖論,當紀委作為「最後的監督人」無人監督的時候,腐敗就無可避免。顯然,要防止紀委自身腐敗,就需要將這個「最後的監督人」的角色賦予大眾,開放民眾和媒體在反腐敗上的參與空間。
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內地凡擁有執法權力的部門,幾乎都有內鬼。例如今年初召開的中紀委全會就首次提出徹查金融內鬼,並舉例華融集團原董事長賴小民是侵吞國有金融資產的內鬼;而去年初開始的掃黑除惡行動,各地都有大批公安因充當保護傘受查,這些敗類本來就是內鬼,如果沒有公安通風報信,神州黃賭毒又如何會愈掃愈多?
事實上,豈止內地官場有內鬼,本港特區政府和警隊難道就沒有內鬼?否則,泰國大毒梟「上海仔」郭永鴻又如何能聞風而逃?被中央定性漢奸的黎智英等一眾反中亂港黑手,又如何能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