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道德淪喪、唯利是圖的社會,怎樣無恥的買賣也有人做,甚麼殘忍的罪惡都能發生。內地不時爆出拐賣兒童案件,堪比罪惡中的罪惡,而由此造成的社會傷害,更難以言語描述。
雲南昆明鐵路公安去年發現三名帶着嬰兒的男女乘客形迹可疑,盤查之下驚悉嬰兒僅出生二十日,且是三人花錢所買,進而順藤摸瓜,扯出一個跨省拐賣兒童犯罪團夥。該團夥通過上線以一至四萬元低價從雲南貧困地區收購嬰兒,再經中間人聯繫下線,以更高價轉賣至廣西、廣東、山東等地,從中取利。當局歷經九個月偵查,最終成功摧毀該犯罪團夥,並解救出八名被拐嬰兒及拘獲疑犯三十人。
如果罪惡真的可以分級,拐賣人口絕對稱得上是「惡中之惡」,尤其眾多毫無防範能力的幼童,乃至嬰兒亦可被拐走,當作貨品一樣買賣,這樣的罪行實非人類所為。據指被拐兒童年齡愈小愈受歡迎,所賣價錢亦愈高,因他們殘留的原始記憶極少,將來長大了亦難洞悉自己的身世,這無疑讓不少以收養為目的之買家大感寬心,同時也令眾多完整的家庭從此支離破碎,一生幸福盡毀。
若只是被「收養」,對一眾被拐賣兒童來說不啻是「不幸中的萬幸」,相比之下,有些兒童不是被打殘手腳,成為犯罪集團操控的乞兒,就是被賣到黑磚窰做奴工,或淪為性奴,各種遭遇難以想像,惟拐賣者並不在乎他們的下場。當局對此亦鮮少理會,曾有廣州市民發現街邊出現疑似被拐殘疾兒童行乞,報警後警方不但不予立案,還怪對方多事,質疑市民報案動機,令人義憤。
網絡上曾流傳着一份據指是內地媒體發布的數據,指中國每年的失蹤兒童高達二十萬人,當中近八成乃拐賣所致,而最終能被找回來的只佔千分之一,情況怵目驚心。正如昆明警方搗破的這宗拐童案,若非當初有警員機警發現問題,或是對方偽裝得好,豈不是可以輕鬆將兒童拐走?現實中又有多少類似悲劇正在上演?當局有否得力措施制止罪惡?
可以見到,當局至今仍無被拐賣及失蹤兒童的確切數字,是出於面子考慮還是維穩需要?以致公安部打拐辦曾極力辯稱該些數字嚴重失實,一邊強調拐童案很少發生,一邊對「失孤」上訪的家庭進行打壓,如此粉飾太平、欲蓋彌彰的行徑,又讓多少父母陷入了更深的絕望之中?
事實上,在利益驅使下,內地拐賣兒童行為早已形成一條條黑色產業鏈,當中有公然當街強搶的,也有醫生、福利院及計生幹部參與販賣的,更有嬰兒被家長親手賣掉的。物欲橫流的社會,無時無刻不在製造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