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認受賄亂攀咬 貪官喊冤惹人笑

關於內地官場的腐敗情形,過往有個非常形象的說法:若將官員拉出來挨個槍斃,當中可能有冤枉的;若是隔一個槍斃一個,則肯定有漏網的。當局近年厲行反腐,老虎蒼蠅一起打,眾多貪官接連遭查辦,有的更主動投案自首,以求寬大處理,偏偏有些貪官被抓後不但拒不認罪,還到處喊冤叫屈博同情,信他才怪。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前院長潘福仁受賄案近日在江西南昌開審,潘在庭上拒不承認當局指控的八百多萬元受賄金額,只對其中一筆一千英鎊的「小錢」表示認可,且在其眼中,這等小額賄賂屬「人情來往」,不算一回事。更甚者,潘一口咬定遭當局刑訊逼供,稱檢方查案程序違法,並於庭審中激烈對抗,其家屬及辯護律師亦不斷在網上為之呼冤,製造輿論,可謂處心積慮。

抱團腐敗 自招嫌疑

老實說,相對於動輒涉貪數千萬、數億元的內地官場而言,八百萬真的屬「小兒科」,完全沒必要搞對抗。況且就算貪得再多,最終也沒幾個真被拉去槍斃,只要老老實實把罪行認了,其他的都好辦,立功減刑、保外就醫等方法任君選擇,說不定過幾年等風頭過去,還能提早出獄或東山再起。

也許當局真正在意的,並非腐敗情節本身之輕重,而是貪官們的認罪態度,譬如總是要求他們寫下言詞懇切的悔過書,或是將他們涕淚交加的認罪醜態在新聞聯播中反覆播放,從而更好地營造出「反腐敗永遠在路上」氛圍,以充分展現人民民主專政的強大威嚇力和正義性。搞對抗肯定不行,這樣會令當局顏面無光,必須嚴辦。

當然從現實來看,貪官「被冤枉」亦非全無可能,反正這些年內地冤假錯案也沒少出,嚴刑逼供、屈打成招等非法取證問題更是屢禁不絕,弄不好還會「被死亡」。之不過,類似情形多是發生在普通民眾身上,而在近乎無官不貪的內地,若有官員跳出來一本正經地喊冤,絕對會讓人笑到抽筋。

尤其令人玩味的是,潘某口口聲聲說自己被查,乃是受到兩年前倒台的上海政法系統腐敗窩案「首虎」陳旭的牽連,此人號稱上海灘司法界「教父」,多有貪贓枉法,早前因受賄逾七千萬元而被判無期徒刑。潘某恰恰是該腐敗團夥的主要成員之一,且陳旭被查期間因病入院,潘某多次前往探訪,被指是在通風報信,欲訂立攻守同盟。就算是受了牽連,也沒冤枉他。

內地官場本就是由眾多腐敗利益集團組成,彼此一氣連枝,抱團腐敗,所以事發後總會「拔出蘿蔔帶出泥」,不是你牽連我,就是我牽連你;不是亡於派系清洗,就是淪為「替罪羊」,「上船」前早應有心理準備,否則會顯得不夠仗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