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深入開展反腐敗工作,實現國家領導人「從嚴治黨」的承諾,中共於去年六月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並於十一月公開徵集各界意見,預計下月人大將正式通過,從而取代九七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實現國家監察全面覆蓋。
新監察法最重要一環就是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預料將同現時的中紀委合署辦公,成為最高國家監察機關,職能、任務、監察範圍進一步明細並擴展,當中最惹人注目的是以「留置」措施取代「雙規」。眾所周知,「雙規」是中共進行紀檢檢查的重要手段,主要用於查處黨內腐敗問題,具有一定的現實需要。然而隨着國民法治意識不斷提高,加上有些審查過程被指出現刑訊逼供、甚至導致死亡等問題,社會上對「雙規」的質疑之聲也愈來愈多。
有鑑於此,中共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要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組建各級監察委員會,同時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以留置取代雙規。可以看出,新措施的操作方式較以往更為細緻,比如留置時間有了具體限定,不再像「雙規」時那樣沒完沒了;對實施留置人員的審批程序更加嚴格;充分保障留置人員的合法權益,談話、訊問、調查取證等環節全程錄音錄影;適時通知被留置者所在單位或家人;留置期間折抵刑期等。
新監察委的反腐覆蓋面亦將更為廣泛。相比「雙規」下主要只針對黨內人士,監察委連國企、教科文衞、體育,以至群眾自治組織中的管理人員都納入監管範圍。拿北京市來說,改革後的監察對象從之前約二十萬人,猛增四倍至近一百萬人,其他如新疆、廣西、天津、黑龍江等地亦多呈倍數增長。隨着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全面展開,全國各省市區縣的監察委亦陸續組建完成。
無可否認,從「雙規」到「留置」算得上是一次法制的進步,亦是中共實行法治反腐的重要轉變,只是這個轉變的實際效用究竟有多大,目前仍是未知之數。正如外間憂慮那樣,留置措施始終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如何確保新措施真正全面落實執行,從源頭上杜絕刑訊逼供,留置期間是否准許律師介入等,種種問題仍需深入思考和研究。
春節假期剛結束,中紀委監察部的網站就已曝光了多省首例留置案件,查處的查處,判刑的判刑,可謂戰績赫赫,至於最新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單是今年一月份已達四千多起,形勢之嚴峻可見一斑。共產黨是中國的執政黨,黨員人數近九千萬,依法治國首先要從嚴治黨,否則再完善的措施也是徒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