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人冧樓不做事」已成港府官僚一大弊病,大埔公路巴士奪命車禍發生逾兩星期,運輸署終於提出修改容許巴士車長長時間工作的非人道《工作指引》,簡直是姍姍來遲。問題是,巴士公司的管理亂象存在已久,如果成本至上的心態不改,當局監管走過場的陋習不變,修改多少指引都是換湯不換藥而已。
運輸署建議修訂《巴士車長工作、休息及用膳時間指引》,最長更次時間及駕駛時間分別由原來的十四小時及十一小時,縮減為不應超過十二小時及十小時;車長駕駛六小時後的休息時間,亦會由現時三十分鐘增至四十分鐘。新修訂看似從善如流,回應了車長工時過長的問題,但又莫名其妙地容許巴士公司在繁忙時間安排「特別更次」,車長一更最長可工作十四小時,跟未修訂前一樣,只是駕駛上限維持不多於十小時罷了。當局美其名曰這是在乘客服務、車長作息時間及巴士公司營運需要之間取得平衡,但「特別更次」會否被巴士公司濫用,令人不無疑問。
事實上,數月前發生的城巴剷上深水埗行人路導致三死廿多人傷的慘劇,涉事司機被揭發連日工作逾十三小時,疑過度疲勞肇禍,當時已敲響巴士公司「收買人命」的警號,多個巴士工會紛紛要求港府加強監管,可惜當局一味拖拖拉拉,掉以輕心。很明顯,三條人命都不足以敲醒港府麻木不仁的神經,直到更嚴重的奪命車禍上演,當局才來亡羊補牢,官雖不殺伯仁,伯仁因官而死,可謂鐵一般的事實。
雖云遲到好過不到,但新指引並非法律條文,運輸署只會透過巴士公司定期遞交的報告以及獨立公司的評估,來判斷巴士公司是否遵守指引,作為延續巴士公司專營權的參考,可見修改指引並不等於一了百了,最多是撥亂反正的第一步,當局更需正視巴士公司人手荒問題和為求壓縮成本無所不用其極的營運手法。
所謂殺頭生意有人做,賠本生意無人做,巴士公司被指賺到盡已非今日的事,由於車長待遇偏低,導致資深車長流失又難有新血補充,結果只能依靠現有車長不斷加班或聘請兼職車長濫竽充數,服務質素每況愈下。昨日就有巴士工會到九巴車廠外抗議,指九巴日前提出的優化薪酬方案是「假加薪」,將各項獎金納入底薪計算是「左袋入右袋」,車長反而因為加班時數減少而導致工資減少,部分車長更欲發起按章工作表達不滿。可見深層次管理問題不改善,勞資雙方「心結」不解開,即使推出新指引也是治標不治本。
「意外一宗都嫌多」是高官最愛掛在嘴邊的口頭禪,說得煞有介事,但更嚴重的事故不旋踵又告上演,證明當局從來沒有吸取教訓。其實,巴士車長身負乘客性命安全,工作性質跟駕駛飛機的機師並無二致,當局對巴士車長的要求卻極其寬鬆,不是很荒謬嗎?大埔奪命車禍十九條人命,是否真的能令港府和巴士公司痛定思痛,人們都在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