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演員吳樾去年底來港拍攝《寒戰II》時,隨他來港的男助手涉嫌在文華東方酒店強姦一名欲加入影視圈的廿六歲女子,案件昨在高院續審。被告陳鑫繼續作供,指當晚女事主X按照行內「潛規則」跟他性交,之後即要求他兌現承諾安排角色,他說需時安排,X又向他要錢,雙方又因他拍下性交照片片段起爭執,最終X半夜離開,不久警察便上門敲門。陳被問到X是否還需要跟其他人睡時,他說要視乎X自己的需求。
廿六歲的被告陳鑫供稱,當晚談過「潛規則」後,X便隨他回酒店。二人先談天「熱身」,接着是接吻擁抱。陳說X主動脫衣、替他口交及戴避孕套,最終坐到他身上,二人還不斷改變體位,由床上到桌上到窗邊再返到床上。完事後X即要他兌現承諾,他說要點時間安排,X說:「點解我感覺你做完之後態度就咁冷淡,你唔係只係玩玩我嘛?」
X之後要求陳刪除在性交期間拍下的照片片段,陳拒絕,二人因此起爭拗。最後X向他要錢搭車,他說身上只有數百元,X就說:「太少啩,你住咁好酒店就畀咁少我。」二人為此不歡而散分別入睡,到半夜三時多他醒來發現X已離開,他以微信問她為何不辭而別又不拿錢,未幾有人敲門,他以為X看到訊息後折返,遂全裸開門,怎知門外是一班警察。
至於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陳鑫解釋兩次跟X偶遇時,都只向她說求她說真話,否認要求她別作證和說會補償她等,反而是X跟他說:「唔係個個女人都咁易被哄騙,玩女人係要付出代價的」。控方盤問陳鑫時,問他是否對《仙班校園》一片面試的其他人都提及「潛規則」?陳指部分圈中人都已經知道。控方又問,X想找一個小角色就要跟他睡,那之後是否還要跟其他人睡?陳則表示要視乎X自己需求。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 16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