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地產男經紀因爛賭欠下廿萬元賭債,覷準「上車」心切的買家,遂以天水圍私人屋苑內的「假樓盤」行騙。三名準買家遇上心儀樓盤,紛紛即時以現金落訂,有人甚至未有實地睇樓便付訂,經紀因此成功騙得共逾七十萬元,最終被揭發。被告昨於區院承認三項欺詐罪,法官判刑時嚴斥被告,指置業是大部分港人的夢想,遇上合適單位,準買家確會不惜一切,滿足代理或賣家的任何要求。被告的行為違反誠信,令眾買家的置業夢碎,遂判他入獄卅二個月。
廿六歲被告葉家成,被控在今年一月內詐騙三名事主共逾七十萬元。案情指被告事發時任職中原天水圍分行,首名余姓男事主(廿七歲),經朋友介紹認識被告,余表示有意在天水圍買樓,被告遂介紹嘉湖山莊一單位,售價二百九十八萬元。被告帶余到同座另一單位睇樓後,余即晚以現金落訂。被告之後以賣家要收大訂,再叫余加大訂金,余因而向父親籌錢,分三次共給被告廿九萬元。惟事實上有關單位從未放盤。
第二名李姓女事主(約卅多歲)之前曾透過被告買樓,今年一月欲再置業,被告遂向她介紹天盛苑一個二百六十八萬元單位,李二話不說,即以廿六萬元落訂。惟被告在同月底向李坦認詐騙,指拿了她的錢去還債,並先向她還款五萬多元;而該單位亦未曾放盤。
第三名事主是一對約卅歲的年輕夫婦,夫婦在中原網看到被告資料後聯絡他,被告介紹嘉湖山莊另一單位,售價二百六十萬元。被告帶夫婦睇樓後,二人即以四萬元支付「細訂」,之後被告兩度表示業主提高價要求加訂,夫婦前後支付共廿六萬元訂予被告。夫婦後來在網上見到該單位已經完成交易,致電質問被告,被告坦承詐騙,並即時退回一萬九千元。涉案單位原業主證實,雖將單位交予中原放盤,但未曾授權被告處理放售事宜。
被告沒有案底,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染上賭癮,因屢賭輸錢致入不敷支,更欠下財務公司廿萬元,才會想到騙取客人訂金「冚數」,被揭發後他已即時離職。
案件編號:DCCC 38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