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前區議員王秋北串謀盜竊待懲

時任民建聯大埔區區議員王秋北於一三至一四年間,親自「教導」歌舞協進會的主席及秘書向大埔區議會申請撥款時使詐,盜取至少一千八百元,惟其「教導」的罪證遭歌舞協進會司庫暗中用iPad攝錄下來。廉政公署介入調查後拘捕三人,控以他們一項串謀盜竊罪,三人昨於粉嶺法院認罪。王秋北求情時更指,受本案所累,令當了八年區議員的他,在上一次區議會選舉中落敗。裁判官准三人保釋至本月廿九日判刑。

被告依次是王秋北(六十一歲)、中國民族歌舞協進會主席游麗娟(五十五歲,家庭主婦)及女秘書楊秀芳(五十五歲,現無業),庭上透露王秋北於九六年曾經犯下重婚罪。

罪證遭司庫暗中攝錄

案情指,三名被告計劃於一三年九月廿九日,在大埔富亨社區中心舉辦一場名為「祖國昌盛——聚首一堂」的歌舞表演,期間王建議向區議會申請撥款,歌舞協進會於同年五月向區議會遞交申請表,最終獲批一萬一千七百多元。王之後和協進會成員兩度開會時,表示協進會可減少活動的開支和填寫虛假的開支金額,餘下的撥款便可留下予協進會作日後使用。

王特別提醒此舉或犯法,要求會議內容要保密,否則廉署會跟進事件;惟協進會司庫尹瑞玲暗中偷錄會議內容。而游和楊之後再向區議會遞交申請表和假發票。廉署收到投訴後拘捕三名被告,王承認曾教導協進會人士減低活動開支以儲起餘款。廉署調查後,發現協進會因此「非法」扣起至少一千八百四十元。

政圈多人撰信代求情

辯方求情時強調三名被告在事件中沒有得益,只想把涉款留給協進會,希望裁判官不要判處監禁。王的代表律師更指他服務社區逾廿年,身兼多項公職,是次犯案是違反誠信。辯方另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行政會議成員張學明、立法會議員陳克勤等。辯方又指,游和楊受王指使才犯案,而協進會的表演只為慈善目的,兩名被告常自掏腰包資助該協會的活動。

案件編號:FLCC 559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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