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年華姐季軍張慧雯年前先後捲入其男友人的毒駕及無牌駕駛案,一度惹上官非;該名男友人羅焯均日前凌晨駕駛平治房車途經九龍城時,因闖越警方路障而被揭發他涉嫌於停牌期間駕駛,他疑駕車逃走時更與警方在路上追逐,直至撞到路牌始停下,最終被拘捕帶署。案件昨於觀塘法院提堂,羅現被控危險駕駛、在取消駕駛資格期間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共三罪,暫毋須答辯,控方指案情可能牽涉偷車罪行,反對被告保釋,案件押後至下月廿三日再訊,被告繼續收押看管。
據警方調查發現涉事房車的車主是張慧雯,涉案卅五歲被告羅焯均。控罪指被告於七月十日,身為被取消駕駛資格人士,在九龍太子道東(東行)至觀塘道與福淘街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並且未備有一份有效的第三者保險。控方申請將案押後,以等候諮詢法律意見及警方進一步調查。
控方並在庭上透露,被告事發時遇警方路障截查,但他沒有停下,反而以時速一百九十三公里駛離現場,期間更與警方追逐,直至撞到路牌及六米高欄杆始停,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在去年底被判停牌十五個月,明年一月始屆滿。警方事後聯絡車主,車主稱事發前曾將座駕交由朋友維修,不知道為何被告會有其的車匙,控方稱警方會調查是否有人涉及擅取車輛駕駛等罪行。辯方則以一萬元申請保釋,指被告可遵守不離開香港及定時到警署報到等保釋條件,惟裁判官最終否決其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KTCC 289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