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運人士古思堯(六十七歲)和馬雲祺(廿歲)在前年四月一日因企圖焚燒區旗,去年於東區法院被裁定企圖侮辱區旗罪成,古判監四個月但准緩刑兩年,馬則判二百卅小時社會服務令。二人上月在高院提出上訴已被駁回,昨日再於高院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聲稱案中涉及重大法律觀點,但法官即時駁回二人申請。
案件編號:HCMA 482 /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