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跳至主目錄​

法庭:兩子辱區旗定罪 申終審失敗

【本報訊】社運人士古思堯(六十七歲)和馬雲祺(廿歲)在前年四月一日因企圖焚燒區旗,去年於東區法院被裁定企圖侮辱區旗罪成,古判監四個月但准緩刑兩年,馬則判二百卅小時社會服務令。二人上月在高院提出上訴已被駁回,昨日再於高院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聲稱案中涉及重大法律觀點,但法官即時駁回二人申請。

案件編號:HCMA 482 / 2013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電 郵: news@opg.com.hk網上爆料
傳 真: (852) 3600 8800手機網站: m.on.cc
SMS: (852) 6500 6500MMS: ireport@on.cc
本網站已採納無障礙網頁設計。如閣下對此網站在使用上有任何查詢或意見,請以下列方式聯絡我們。 電郵 : enquiry@on.cc
東方日報香港人的報紙 必然首選 連續49年銷量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