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利用司法程序狙擊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環評報告,嚴重損害香港利益,其倒行逆施引起社會公憤。特區領導人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引述社會意見指出:「部分政黨、政客在大型基建項目快將上馬之際,借環保、保育之名,利用法律程序或是其他手段加以阻撓,為求達到一己的政治目的,不惜損害香港整體和長遠利益。」這表達了香港社會的主流意見。
公民黨利用司法程序狙擊港珠澳大橋的要害,在於有人涉嫌「包攬訴訟」。對此就連反對派喉舌的刊物亦報道:「本刊得知,華姐(朱綺華婆婆)是在公民黨地區人士教路下,指明由身兼公民黨執委的事務律師黃鶴鳴負責。黃收到案件後,就找一向同公民黨友好、擅長打《人權法》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Philip Dykes,及公民黨執委兼大律師郭榮鏗組成律師團。律師團去年入稟高院,指政府的環評報告粗疏,要求重做。」「公民黨評估過,華姐有健康問題,並且拿綜援,合乎申請法律援助的資格,因此協助她在○九年十一月申請法援,並在十二月獲批。」東涌區議員周轉香認識朱婆婆,她透露朱婆婆連「簽名都唔識!」可見,公民黨「操控」朱婆婆已是無可抵賴。
事實表明,從朱婆婆申請法律援助,到選擇律師,再到朱婆婆列舉七大申訴重點,都是公民黨一手在「包攬」,最後是一手收取數額不菲的來自法援的訟費,可想而知性質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