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本周六離任,他期望能在餘下三日任期內,完成對八達通出售客戶資料圖利的調查。有議員質疑是公署過去未有盡力徹查涉八達通的投訴,才導致今次事件;但吳斌反駁指,是立法會局限了公署的權力。
議員昨日除了向八達通、港鐵等發炮外,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也難逃被轟命運。有議員指公署過去未有盡力徹查涉八達通的投訴,導致今次事件,批評公署無甚功績。但吳斌反駁稱,公署過去數年收到逾二十宗涉八達通客戶投訴,部分無表面違規證據,部分透過調解解決。
他續稱,公署人手有限,卻要調查政府部門,公、私營機構,有人批評公署是無牙老虎,但權力有限的局面是立法會造成的。
公署發言人昨補充,八達通有否違反私隱條例,首先要確認客戶是否在未經同意下,八達通將其個人資料轉移使用目的,即使確定違例,八達通不會即時受到懲處。發言人解釋,公署會向八達通發出執行通知,若八達通因應作出改善,便不會受懲處,但若無改善,即屬違法,最高可監禁兩年及罰款五萬元。發言人指,事件仍在調查當中,暫未有向八達通發出執行通知。過去曾有一間公司便違規被罰款數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