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情癡,五年前單方面愛上前新聞女主播繆美詩,對她展開死纏爛打的追求攻勢,除了不停送花,更日以繼夜「跟出跟入」,甚至在繆美詩寓所樓下高呼她名字,令她飽受滋擾,繆曾十次報警,仍無法擺脫苦纏,至今年情癡再向她發出多達六百五十五則示愛短訊,警方終採取行動拘控情癡,他昨日終被法庭判守行為一年和繳付五百元堂費。繆美詩聞判決後坦言驚恐和怒意仍未消除,斥對方「不停將自己快樂,建築於我痛苦上」、「好希望呢件事永遠地畫上句號」!她希望本港日後可訂立纏擾法,杜絕同類滋擾。
情癡馬健亮,四十六歲,中等身材,昨在律師陪同下到觀塘裁判法院應訊。控方案情指,繆美詩去年九月到將軍澳警署報案,聲稱受到電話滋擾,警方接受調查後,發現在今年九月十七日至十一月九日間,馬健亮用他的手機,共向繆發出六百五十五個短訊。警方後來拘捕馬健亮,他在警誡下承認發過短訊,又稱只為向繆表示愛意及關心。控方稱有足夠證據控告他不斷打電話罪名,但考慮案情輕微,馬健亮深感後悔,繆亦不想追究,准馬健亮簽保守行為,並不再向繆發放短訊。裁判官也再三提醒馬健亮這一年內不可以再犯任何刑事罪行,否則被視為違反簽保令,須繳付罰款二千元。
遭受滋擾的亞視前新聞女主播繆美詩(Rachel Miu)。現年三十五歲,剛在今年五月結婚,九七年至○四年在亞視任職高級記者兼新聞主播,主持《六點鐘新聞》。○五年至○九年轉投領匯,今年七月則開設名為「銘善顧問有限公司」的公關公司,出任總監。
繆美詩昨向本報提起被滋擾事件,猶有餘悸。她強調與馬健亮根本不能稱得上相識,在工作上也沒有接觸,只在○五年一次領匯與一批商會代表開會時見過,兩人正常對話根本無超過十句。最初她收到對方送的鮮花、電郵都不以為意,後來不久噩夢就開始。自○五年起,幾乎一星期五日,馬健亮朝早七時許,就會駕車到她何文田寓所樓下等候,待她驅車返工,即開車尾隨,其七人車上更曾掛上「我愛繆美詩」的banner,又會在停車場等她收工,然後再跟她返屋企。繆美詩說:「我真係好不安,上、落班,出出入入都驚得『騰騰震』。」
近期繆離開舊公司,又搬了屋,作息時間較浮動,才暫擺脫馬健亮跟蹤,但對方竟取得她的手提電話號碼,瘋狂來電滋擾。繆雖向電訊商申請,阻截對方的來電,卻無法阻截他發出的短訊,甚至凌晨二時許亦會收到。
繆報過十次警,又試過與男友走到馬健亮面前,和發電郵嚴厲直斥「你呢類行為令我非常討厭,唔好再跟住我,否則報警。」但始終無效,最後方報警,才可以其短訊入罪,繆美詩希望本港可訂立反纏擾法,杜絕其他人也受到同類滋擾。
案件編號:KTMP 2370/2010
狙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