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手機裸照勒索 倉務員重囚

【本報訊】香港科技大學一年級男生把與女友合影的裸照存在手機內,不料在商場如廁後遺下,男生發短訊要求拾獲者交還,反遭對方勒索二萬五千元否則會將裸照上載,男生遂報警。被告昨於觀塘法院承認勒索罪,獲控方撤銷另外的盜竊及處理贓物兩罪。裁判官判刑時嚴斥他行為卑鄙,並對事主造成一生的威嚇,經認罪酌量扣減刑期後,將他重囚十六個月。

科大生報警拉人

被告盧俊義(卅歲),報稱倉務員,被控去年十月二日勒索男事主X二萬五千元。辯方求情指他無預謀犯案,只因不滿X通話時的態度差劣,才一時衝動勒索對方,現已後悔。

案情指,X為科大生,去年十月一日手機遺留在尖沙咀海運大廈地下男廁內,而手機是存有他與女友合影的裸照,被告當時拾獲了手機並發現了裸照。X同日發短訊予自己手機要求拾獲者交還,被告趁機勒索二萬五千元,X暗中報警,被告翌日在旺角現身交易時,遭埋伏警員拘捕。

案件編號:KTCC 630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