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運署甩漏假車位跣司機

運輸署處理失當,製造假車位「明跣」司機!八個臨時車位因應水務工程而設置,工程完成後運輸署移走電單車泊位路牌後,卻忘記清理地上標記,駕駛者如常停泊、警方明知司機違規卻「唔敢抄牌」。立法會議員斥當局驗收工作敷衍塞責,「甩漏」情況令人難以接受。

記者 陳鉑霖

位於吉席街與堅彌地城新海旁的一段爹核士街只長約七十米,卻離奇地設置兩個電單車停泊區,經常途經上址的李先生踢爆,兩個泊區正是政府部門「做啲唔做啲」的烏龍鐵證,「其中一邊係臨時位,取消咗就淨係拆咗個(路)牌,地下啲線又唔理!」李指不少司機,對泊位已被取消、甚至有機會被警方以違例泊車票控均一無所知。

就現場所見,真假電單車位僅數車之隔,近吉席街劃有十個電單車位的泊區豎立有電單車泊位路牌,惟近海旁的「假車位」則只有地面劃有白線。不少電單車友坦言早悉車位已告取消,但又深諳警方在部門出錯的特別情況下,執法機會微乎其微,遂一直以「偷雞」方式違泊。

然而,亦有車主「見到有劃位就泊埋去」,對白框已非合法車位一事全不知情,經記者提點下才得悉險告誤墮抄牌陷阱。

本報轉介即移除

運輸署發言人承認,近海旁的道路標記乃早前為配合地下設施工程而實施的臨時電單車泊位,惟自工程竣工後,有關標記現已不適用。接獲本報轉介後,已聯絡有關工程部門將不適用的標記移除。但對部門一直未有察覺失效標記存在多時、涉誤導駕駛者違例停泊的指摘,發言人則未有回應。

警方發言人則稱,有關臨時電單車泊位在水務工程完成後已取消,泊車路牌亦已被移除。而在過去五個月內,警方未有在上址向違例停泊電單車提出票控的記錄。

本身為律師的中西區區議員李志恒表示,路面標記出錯隨時令駕駛者誤墮抄牌陷阱,「車位冇咗,就算地下有標記都唔代表係合法泊位,如果因為咁抄咗牌,上訴嘅贏面都唔大!」李又提醒駕駛者泊車時需留意車位旁路牌,以作保障。

「咁都可以錯得,運輸署真係離晒譜!」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王國興直指路標出錯對道路安全影響「可大可小」,「泊車路牌出錯最多連累無辜市民畀警察抄牌,如果喺高速公路出錯就大件事!」

王國興指,事件反映運輸署驗收工作「求求其其」,加上警方又「零執法」致鬧出笑話,促部門間須加強溝通,減少出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