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審計署批評建築署於政府建築物安裝電力供應、空調及照明等屋宇裝備時,裝置容量往往估算錯誤地高於實際使用量。審計署亦批評建築署缺乏監察,導致樓宇用後評估進度「龜速」,甚至曾購入冒牌煙霧偵測器,一年後因發生多次誤報始知被「搵笨」。建築署表示會檢討現行制度。
審計報告指,建築署○五年七月至今年六月挑選了十二個政府建築項目進行樓宇用後評估,結果至六月僅完成八個項目。報告揭露,建築署平均每年評估的項目不足三個,十二個評估樣本亦僅佔該五年內建成的一百七十五個項目的百分之七,建議署方應就挑選項目制訂指引和準則、考慮不同類別項目及訂立評估目標數目。審計署○八年委託顧問檢視評估措施,原定去年完成已比原定計劃延後一年,但至今研究仍在進行中。
審計署又挑選部分已進行評估的項目審查,其中一宗在○四年落成的政府建築物,啟用後煙霧偵測器多次誤報,一年後始發現千多個偵測器中,有數百個屬懷疑冒牌貨品,最後要全數拆除更換。
另外,審計署亦審查八幢已完成評估的樓宇,發現其電力供應系統供電量較實際用量高百分之四十二至六十八不等,空調系統製冷量亦較實際最高冷凍負載高百分之零點二至六十五不等。審計署亦發現有六幢樓宇公用地方的照明光度有下調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