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卅一歲男子在嶺南大學畢業後,於物業管理公司任職高級主任,期間他被指與網上認識的十四歲援交男童,先作灌腸清潔始作肛交,案件在高院經審訊後,六男一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五個半小時,以六比一大比數裁定被告一項與未滿廿一歲男子非法肛交罪成。被告還押至本月廿九日,待索閱其背景、心理及精神科報告始判刑。
並無案底的被告胡宗偉,昨聞判後表現錯愕,他被控○八年六月卅日至十月一日期間,在旺角弼街一賓館內與當時十四歲男事主X非法肛交。
案件編號:HCCC 42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