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基層打工仔強烈要求全港推行交通津貼計劃,施政報告昨公布將目前只於四區推行的交通津貼支援計劃,擴至全港合資格打工仔,每人每月可領六百元。當局傾向不會向受助人設有領取津貼的期限,但是否長期推行,有待計劃實施三年後詳細檢討再決定。新的交津計劃詳情今年年底公布。
交通費為低收入人士帶來壓力,施政報告昨建議推出「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將目前只針對居於元朗、屯門、北區及離島四個偏遠地區需跨區工作者的交津,擴大至全港。消息指,統計處數據顯示,市民平均每月交通費開支約四百元,認為劃一向打工仔提供六百元津貼屬適當。由於針對低收入家庭,據了解將設入息審查,但是否維持舊計劃每月六千五百元入息上限才符合申請資格,目前未有定案。現時於四區推行的計劃,受助人最長只獲一年交通津貼。據悉,新計劃不設領取期限。
政府表示,現行的交通支援計劃繼續推行至新的計劃展開,暫未能評估額外有多少打工仔受惠,新計劃涉及的開支亦未有統計。資料顯示,勞工處○七年推行舊計劃至今,共四萬多人受惠,總開支達三億三千萬元。
四十六歲任職保安員的霞姐月入五千七百元,由葵涌邨往尖沙咀工作,現時未能受惠於交通津貼,每月要支付交通費五百多元。她說,交通費及屋租每月合共花去一千多元,又要花逾千元看跌打,平日「就住就住,唔可以大使。」為節省七元小巴車費,每天步行半小時往返港鐵站的霞姐說,「每月六百蚊好過冇」。她直言,若政府擴大交津資助範圍,但同時收緊入息限制,恐怕到頭來仍未能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