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惡法對中國 中資撤退保平安

針對印度越界仍不撤離,並在班公湖地區毆打中國邊防士兵,中國外交部表示已經仁至義盡,戰爭隨時一觸即發。值得注意的是,印度設有一部「敵國財產法」,隨時沒收中資在印財產,中方對此不得不防。

「敵國財產法」源於二戰,印度獨立後在與巴基斯坦曠日持久的戰爭中醞釀制訂該法律。一九六二年中印戰爭中,印度依據「國防規定」行政命令,沒收中國企業和公民財產,中國公民被沒收的房產共計一百四十九套。此後,印度多次修改和完善該法,為未來一旦與中巴「有事」,可以依據該法採取行動。去年印度再度修改「敵國財產法」,於今年三月成為國家法律。

按照該法,若中印開戰,中資在印的財產將被印度有關方面沒收。目前,中印貿易額達七百多億美元,中國成為印度第一大貿易國和進口來源地。中國有不少大型企業在印度設廠經營,幾十萬中國人在當地投資辦廠。據估計,中資在印的資產高達五百億美元,一旦開戰,這些資產將成為印度的盤中飧。相比之下,印度在華的投資屈指可數,完全可以忽略不計,中方即使沒收印方資產,也完全不對等,無法彌補相應的損失。

危邦不入 亂邦不居

印軍闖入中國邊境已經兩個月,中國之所以一忍再忍,一讓再讓,除了調兵遣將需要時間,以及顧忌亞太局勢突變之外,就是擔心中資在印度的財產風險。事實上,中國要在邊境之爭徹底壓倒印度並不難,但如果要同時獲得軍事、政治、經濟多方面的勝利卻不容易。如果中國殲滅了印度山地軍,但損失了在印的五百億美元財產,結果將得不償失。

因此,中方當務之急應該盡快從印度撤資撤人,防止被印度劫為人質,也給印度發出一個嚴正警告,顯示中方正全面備戰。同時中方也應制訂相應法律,與印度針鋒相對,如果印度膽敢沒收中資財產,中方可在全球範圍內追繳印度財產,包括強行扣押印度在海外運輸的商船等。來而不往非禮也,既然印度敢下黑手,中方不妨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讓印度心存忌憚。

古語云,危邦不入,亂邦不居。雖然印度經濟過去幾年發展很快,但由於其長期仇視中國,以及兩國邊境之爭的原因,中資在印投資應極度謹慎,既要防止授人以柄,又要防範資印以財。今次中印邊境之爭,說明事態發展隨時爆發,中資企業逐利,也要顧及國家利益。

從目前情況看,印度仍然以拖待變,等待大雪封山之後解放軍偃旗息鼓,但問題是,印度如此步步進逼,置十三億中國人的民族感情於何地?又置剛成為最高統帥的習近平於何地?更置軍改後自詡戰力大增的解放軍於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