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最近加拿大總是針對香港特區政府找碴?半年前他們宣布因應中方推出《港區國安法》,指法律字眼模糊,容易導致濫捕,對居港加拿大國民不利,所以訂下撤僑30萬計劃,結果胎死腹中;前幾周他們又好像有新發現,說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要求居港加籍人士先聲明自己是加籍,才得享領事保護;如今又提醒在囚的雙重國籍人士,被問起時一定要聲明身為加籍,以免喪失領事探視權。
難道加拿大駐港領事沒有正經事可做,才拿雙重國籍問題喋喋不休?眾所周知,中國一向不承認雙重國籍,香港並無例外,只不過回歸時因為香港居民之中持雙重國籍者眾,特區政府採寬鬆政策,對一些持外國國籍又不願意脫離中國籍人士容忍,只要他們在香港保持中國籍居民身份,便得享受中國籍居民待遇,當他們的外國護照是一種旅遊證件便算。如果這些人擁有外國國籍,拿着外國護照來港,又覺得需要得到外國領事保護的話,其實手續也很簡單,只要入境時出示外國護照,拿簽證入境便成了。如果人在境內,突然覺得拿中國籍不放心的,也可以向入境處作出聲明,放棄中國籍,恢復外國籍。當然,以外國人身份在香港居住,可能逗留時間受限制,入學工作都需要另外申請,政治權利當然也會減少。
我不知道香港近日是否有很多加籍公民犯法被判入獄,令他們的駐港領事大張旗鼓,提醒國民需聲明自己國籍,爭取享受領事探視權。按他們的說法,是香港監獄強迫在囚雙重國籍人士二選一。不過,懲教署卻表示絕無其事,而是香港從來都不承認雙重國籍,除非在囚者一直以外籍身份居港,否則一律以中國籍看待。我也相信是加拿大領事對香港國籍法的理解出了問題,否則為何不見其他國家的領事在香港國籍法問題上提出意見,就算查詢都支吾以對,唯獨是加拿大領事才特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