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攬炒干犯國安法

「港人治港」被反對派弄成攬炒久矣。所謂攬炒就是砸鍋翻枱,誰都沒飯吃,就是「攬住一起死」。反對派的假設是光腳不怕穿鞋的,老子爛命一條,政府身嬌肉貴,必不敢和我博到底,向我投降。

回歸20多年,反對派的假設步步得逞。反對派攬炒有內外兩大戰場,一是立法會內搗亂破壞,拉布流會,令立法會無法運作,癱瘓政府施政。二是發起「社會運動」,組織煽動暴亂,打砸搶燒,毀壞交通和社會秩序,讓香港經濟崩盤,民不聊生。他們明知這樣做違法,香港會死,但就是要把自己犯法和香港會死綁在一起,同歸於盡。他們之所以有這樣的豪橫之氣、攬炒之惡,不是因為他們有多「巴閉」,有多肥的「英雄膽」,只因朝廷對「港人治港」誤判鄉愿和香江府衙的庇護縱容。

回歸初期,反對派在立法會和社會上的種種動作尚不敢亂來、尚知底線廉恥、尚遵規則法治。然而,他們逢中必反、為反而反的本相是眾所周知的。按照他們的套路和目的反下去,「一國兩制」必走樣變形,甚至車毀人亡,只是那時朝廷盲信反對派的所為就是體現了「港人治港」的特性,誤判落實「港人治港」就要接受反對派的種種「無理要求」,於是一再退讓或聽之任之。

而香江府衙的管治理念、人事構成和反對派的種種所為實乃多有契合,心意相通。如此共同「建構」的「港人治港」,當會一起抗中,切割中港,「兩制」脫離「一國」,「高度自治」架空中央,要的是港人「完全自治」,朝廷不得與聞「香港事務」。香江府衙甚至還把反對派的「反中亂港」當成「代表港人民意」向中央反映,示意朝廷若不接納,就是「不尊重港人治港」,就是「不信任特區政府」。反對派有此「奧援」,自然益加囂張,稍不如意,便暴跳如雷,大發爛渣,行動升級,以攬炒為破壞相威脅。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香港的中山狼猖狂已久,攬炒屢屢得手,直到把此舉弄成干犯了《港區國安法》第2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