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為官冷血 助長虐畜

香港愈來愈似一個妖獸都市,社會黑白顛倒也就罷了,就連人之所以為人的惻隱之心都失去。本港連日驚爆多宗殘酷虐待殘殺動物的新聞,令人髮指。有義工在八鄉發現一隻唐狗被斬多刀受傷,部分傷口深可見骨,左眼珠幾近跌出眼眶,血肉模糊;又有市民在香港仔黃竹坑道一小徑發現野豬屍體,屍體頭部疑被利器割去,腹部被劏開,疑有人帶備利刀上山虐殺野豬,一人被捕。

隨着城市發展一日千里,原本居住在山野郊外的動物頓失家園,野豬正是一例。為了生存,牠們只好接近民居甚至闖入市區覓食,但說到主動攻擊市民則少之又少。身為萬物之靈,人類本已享盡資源和佔盡優勢,對野生動物趕盡殺絕之餘,為何還要用如此極端兇殘的手段,令牠們在極度痛苦和驚恐之中死去?要是野豬擾民,難道不能循正途交由漁護署處理嗎?

虐待動物令人鄙夷,擺明是懦夫所為,只敢向更弱者抽刀。德國哲學家叔本華早於19世紀已於《論道德基礎》提到:「既然對動物的同情是如此緊密地和人性的善有關,那麼可以肯定的說,對動物殘忍的人不可能是善人。」虐待動物的人當然不可能是善人,他們沒有同理心,沒有惻隱心,對現實有諸多不滿,甚或受到壓迫,卻出於欺善怕惡的怯懦本性,不敢對壓迫他們的人與事說不,只敢向不懂言語、無力反擊的弱小動物施以毒手。套用香港人常說的俗語:呢種人真係唔死都冇用!

然而,看一看我們的律政司,再看一看我們保護動物的法律,當知虐殺動物成風,豈是無因。前者跟虐畜狂徒沆瀣一氣,早前放生深井豪景花園掟動物落樓案的兩名兇嫌,即時引發「破窗效應」,同類案件如火山噴發;至於本港保護動物法例落後,罰則輕微,港府說要修例說了多時,至今仍是拖字訣,連動物警察也不肯成立。香港淪為妖獸都市和動物地獄,為官者冷血絕對難辭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