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香港在反對派和西方國家眼中,突然變成十惡不赦、毫無人權的蠻荒之地,動輒舉起制裁大棒,事實當然不是如此。單是本港囚犯享有的福利之多,已教守法市民自嘆弗如。
根據《監獄規則》,本港每名候審囚犯每天不可收受或購買超過一品脫的啤酒或蘋果酒,或超過半品脫的葡萄酒,意即不超過有關規定,便可坐監隊啤歎紅酒。坐監都招積過人,難怪反對派老早就說:坐監令人生更精彩!有關規則是殖民地年代遺留下來,專為嗜酒如命的英國人量身訂造,想不到回歸至今已經廿三年,殖民地特權仍然陰魂不散,直到近日才告取消。
即使上述規則取消後,懲教署仍然准許候審在囚人士收受或購買不含酒精的啤酒、蘋果酒及葡萄酒,誰說香港不自由、無人權?正常人都知,坐牢的目的是要犯法者付出失去自由的代價,以儆效尤,以免再犯;一旦坐監如度假,飲酒又得,煲煙又得,這樣的懲罰到底有多大阻嚇力,實在成疑。
然則,今時今日的一代人,無不從自身權益出發,即使是戴罪之身一樣人權大過天,卻不想想坐牢的意義和目的何在。像小漢奸黃之鋒,自吹為「政治犯」,聲稱在「少年監獄」壁屋懲教所遭受不公平對待,以及在東頭懲教所一間無閉路電視的房間內被職員要求「剝光豬」蹲地抬頭答問題。噢,真是我的天呀!就算現實不如電影《監獄風雲》般戲劇性,正常人也知坐監不是返學校玩泥沙,剝光豬搜身之類只是小兒科,小漢奸卻仿似發現新大陸一般,笑大人個口,何況投訴都是他自己噏而已,難怪被裁定不成立。又如因佔中案入獄的邵家臻,除了投訴監獄膳食差,出獄後更聲稱要為囚犯爭取睇鹹書的權利,令人嘆為觀止。看來漢奸黎狂言不怕坐監、最怕洗廁所並非虛言,皆因在獄中既有好嘢飲,又有好嘢食,仲有鹹書歎,寧不爽歪歪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