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因賄賂非洲官員,去年三月在美國紐約被裁定七項罪名成立,判囚三年及罰款四十萬美元(約三百一十二萬港元)。由於何涉及「道德敗壞」罪行,其美國簽證已被注銷,並於美國東岸時間周一(8日)、即香港時間周二(9日)凌晨在紐約刑滿出獄及被驅逐出美國國境。及後何於昨早七時十分抵港,按本港現行檢疫規定,何先於亞洲博覽館接受新冠肺炎病毒測試,並於約八個半小時後在職員陪同下,戴上口罩乘坐一輛私家車離開亞博館,據悉其檢測結果呈陰性。
按政府現有機制,凡於每天早上或黃昏前抵港的普通客機乘客,皆須在亞博館抽取深喉唾液樣本作新冠肺炎病毒測試,然後等候測試結果至呈陰性方可離開作家居隔離。只有在黃昏或晚上抵港的客機乘客,才獲安排入住酒店一晚等待測試結果。然而何志平身份特殊,更傳出他獲當局破例安排先到酒店休息,慢慢等候測試結果。
出獄後的何志平身形略為清減,他於抵港時及進行新冠肺炎病毒測試期間亦未見有家人接機,至何離開時亦只由現場工作人員陪同,而且全程未發一言及面對媒體鏡頭時以雨傘遮擋面容,只有在登上私家車離開時,狀似向為其護航的工作人員揮手道別。此外,現場消息曾指何離開亞博館後,會先入住位於九龍的指定檢疫酒店,惟最後臨時改道駛回何位於港島中半山的愛都大廈寓所,並於下午約五時抵達寓所,即時進行家居隔離。
何志平被指利用以美國為基地的非政府組織作掩飾,賄賂乍得及烏干達政府高層官員,替中國華信能源公司爭取石油生意等商機,於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在美國紐約被捕。他其後被裁定七項罪名成立,包括五項違反海外反腐敗法、一項串謀洗錢罪及一項洗錢罪,去年三月被判刑。由被捕、入獄至出獄,他已被美方關押近兩年七個月。何就此案的上訴申請已在今年三月中獲審理,但至今仍未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