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緩收樓被拒 楊家誠恐失家園 

【本報訊】涉嫌洗黑錢的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因拖欠永亨銀行逾五千萬元,一年前已被法庭下令要把用作抵押的白加道住所交吉給永亨,但楊的家人卻向法庭提出不同申請,阻止永亨收回該豪宅。楊的母親和妻子昨再要求高院最少寬限多兩個星期,但被即時拒絕,楊隨時會失去家園。

楊的母親及妻子昨要求高院暫緩執行於去年六月頒發的收樓令。她們的律師稱,楊因被凍結財產而無法還債,但楊已申請更改凍結財產令,案件將於八月十五日提訊,楊欠永亨的債款只是其住所市值的六分之一,加上永亨每日都可以收利息,暫緩執行收樓令兩個星期不會對永亨構成損害。

財產凍結 無力還款

她們的律師續指,法庭不暫緩收樓令,楊家誠全家都要搬走,楊所面對的刑事案件已到結案陳詞階段,若楊無罪獲釋,針對楊的財產凍結令也不再存在,楊不應因財產凍結令而失去居所,法庭應暫緩執行判令至八月十五日。

永亨的律師稱,永亨一年前已取得收樓令,但至今仍未收回,楊數次要求法庭更改財產凍結令被拒。法庭下令收樓後,楊的母親和妻子一再向法庭提出不同申請,她們曾聲稱擁有楊住所的業權,但法庭已拒絕她們的說法。

永亨的律師表示,楊的母親和妻子又以佔用人身份提出申請,於今年五月承諾會在一個月內取得律政同意發放款項,到本月二十四日便可開始還款給永亨,但至昨日仍未還款,法庭不應再給她們另一次機會。

聆訊官指,楊的母親和妻子於五月向法庭作出承諾後,未有向法庭交代她們曾如何嘗試履行承諾。聆訊官最後駁回她們的申請,並下令她們支付三千八百元訟費給永亨。

案件編號:HCMP 245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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