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踏入風季,勞工處早前修訂《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列明若市面情況混亂,政府在取消八號颱風警告時會一併發出「極端情況」公布,市民首兩小時毋須啟程上班。多名立法會議員批評守則沒有約束力,屬無牙老虎。勞工界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提出私人草案,要求政府設定停工安排,但當局拒絕接納,稱不能一刀切規管,陸狠批當局迴避社會訴求。
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由陸頌雄提出的私人條例草案,要求立法處理天然災害及緊急狀況下的停工安排,僱主若違反法例要求僱員上班,僱員期間一旦遭遇意外,可以視作工傷獲補償。
多名議員支持立法,批評現行守則欠缺法律效力,只鼓勵僱主跟隨,又質疑僱主若拒絕跟隨守則,並在打風期間因僱員未能上班而扣薪或扣假,政府將無法處理。陸頌雄又批評若依靠政府提出的「互諒互讓」,「咁勞工法例都唔使制訂啦,係一個烏托邦」,反映當局對社會訴求視而不見,避而不談。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徐英偉回應指,各行各業職位的工作性質和要求各有不同,難以界定何謂緊急服務,重申一刀切立法並非最有效的方法,或會忽視社會的整體需要。勞工處處長陳嘉信指,未來會大規模宣傳,向工會及商會簡介守則。
另外,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於會議前到政府總部外請願,抗議當局計劃擴大輸入外勞,要求當局先檢討現行機制及改善本地勞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