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去年審議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期間,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及尹兆堅被逐,兩名保安報稱受傷,林、尹二人其後同被控一項阻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罪,尹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進行第二次預審,控辯雙方同意先等候上訴庭稍後就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搶文件案的上訴裁決,才再進行本案的法律爭拗,裁判官現將案押後至明年二月十七日,原定今年七月廿二日的審期則擱置,兩名被告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兩名被告分別是林卓廷(四十一歲)及尹兆堅(四十九歲),控罪書上均報稱立法會議員。控罪指,二人於去年六月十三日,在香港中區立法會道一號立法會綜合大樓一樓會議室內,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王祥;尹兆堅則另被控於同日同地點襲擊另一立法會人員鄭永華。
辯方代表昨稱,上訴庭將於今年八月一日及二日處理梁國雄於立法會搶文件一案,當中涉及《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17C條的法律爭拗,本案則涉及同一例的19B條,故兩案的爭議及討論有重疊之處。控方亦同意裁判法院受制於上訴庭的裁決,認為應等待上訴庭就梁案裁決後,才進行本案的法律爭拗。裁判官最終決定將本案押後至明年二月十七日至廿一日,屆時控辯雙方始進行相關法律爭拗。
案件編號: ESCC 299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