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龍岩市近日發生一起行兇者劫持公交巴士撞人事件,造成八人死亡、二十二人受傷。官方通報稱,事件是一宗報復社會事件。今年以來,內地類似惡性事件時有發生,除刀砍學生或成年人外,還有火燒公交車或者商場,以及其他方式的濫殺無辜,民眾防不勝防,報復社會所造成的傷亡,幾乎成為社會公害。
事實上,最近兩個多月,內地已發生三宗報復社會事件,包括四川樂山市一男子曾因土地問題被警方拘押,心懷憤怒而用土製炸彈炸公交巴士,至少十七人受傷。遼寧省葫蘆島市一男子因夫妻矛盾輕生厭世,駕車逆向衝撞過路人群,造成五死、十九人受傷:湖南衡陽一男子因患絕症因而駕車衝進人群,之後下車持刀斬人,造成十五死、四十三傷。
幾乎所有事件都是一起隨機的極端事件,而這些針對平民的行兇事件,大致分成兩類,一類是沒有一個具體的因素或動機,只是行兇者性格孤僻暴躁,行為極端;一類是行兇者遭受到了某種明顯的或他自以為明顯的不公對待,在其向政府和社會訴諸求助渠道無果後,衍生行兇殺人報復社會的念頭。
從社會的角度看,這種針對弱勢平民的瘋狂發洩和報復行為,是一種典型的互害模式。需要反思的是,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何以此類行為比以前反而更多?不客氣地講,中國就是個社會治理失敗的國家,社會治理的失範和失序到處可見,觸目驚心。
內地改革開放數十年來,隨着社會分化問題日益嚴重,以致弱者殘害弱者的刑事案件劇增。另一方面有研究報告,在中國罹患精神疾病的人數也在增加,而生活節奏加快、社會不公,也令一大批底層不如意者或對社會不滿者思想極端,成為百姓身邊的定時炸彈,隨時引發血案。
尤其是獨狼式襲擊,基本是無解的,因為沒法知道一個人在想甚麼,而且他又沒甚麼恐怖主義背景能引起有關部門關注。至於老生常談的需解決社會矛盾、社會不公的問題,遠水不解近渴,法律對於這些厭世輕生、一心想報復社會的罪犯,更是沒有太大作用,因為他們本來就一心求死,只不過想在死之前拉幾個墊背的。
其實,弱者對弱者的報復,表面上看是偶然和隨機事件,但剖析其成因,會發現它是一個政治和社會問題。要解決它,也只能從政治和社會入手。對於整體社會來說,則需要恰當的機制引導負面情緒,不要使其積累。比如,允許合法地表達意見訴求,還需要各個層面的溝通機制,比如政府隨時接受民眾和媒體質詢等。法律層面來講,不但在於懲治暴力,也在於預防暴力,在於使所有人相信訴諸法律,永遠強於訴諸自己的拳頭和刀子,但從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治理措施看,對於報復社會事件,往往局限於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一旦出事,往往會風聲鶴唳,草木皆兵,而時日一長,則又放鬆了警惕。
長效機制上,防範重點依然在於社會、家庭、個人三元結構的協力,加強對報復社會型犯罪易發的公共場所的防範工作。其實,內地政府的維穩機制,本來完全可以用來預防這些突發事件,例如可以通過社區組織對有極端行為人士及精神病患者進行監控。
還可以建立大數據體系,對所有互聯網訊息進行甄別收集活動,對某些敏感詞彙進行發布搜索、諮詢、瀏覽的人員進行重點監控。心理危機干預的亦應包括潛在犯罪分子,建立全社區覆蓋的心理診所、講座、社會宣傳等方式助人群對負面情緒進行調節,以消弭極端情緒誘發的犯罪。提升民眾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降低類似犯罪的社會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