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兩年,不少香港人對政治漸生冷感,還有政府高官可以讓市民罵得起勁的,這人大抵十分該罵。近日,全城都在討伐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說她該告者不告,為官態度傲慢。
鄭司長罪名不少,不分左、中、右政見的人士普遍批評的,主要有四樣:第一,對前特首梁振英的UGL案不予起訴,律政司作決定前打破了過去慣例,沒徵詢獨立法律意見,只由司長說了算;第二,鄭若驊在屯門的住宅曾有僭建物,但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後,決定不起訴司長;第三,公布上述決定時,鄭若驊在休假,被指是為逃避質詢;第四,司長擅自改變傳統,說除非案件涉及律政司內部人員,否則不會徵詢其他法律意見,還辯稱此舉是表示有擔當。
姑且當鄭若驊這樣做是有理或有苦衷,但就不能把事情做得冠冕堂皇一點嗎?有時政治就像一場戲,會演的人才能站在台上,否則就該走下台來。UGL案就算不想告,也可以找認為不該告的法律意見,譬如有曾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的人士認為此案不易入罪,司長找來這類意見,不就可以充撐場面了嗎?她偏要予人口實,這就叫連戲都不會演。
無論案件是否涉及自己,律政司司長都應先徵詢獨立意見,一視同仁,別人便不好說甚麼。既然能做出冠冕堂皇的樣子,就不怕受質詢及休假逃避,可第一時間面對記者,上述的第三項批評也就不存在了。
兩宗敏感案件在徵得其他意見後「脫掉了」,司長再宣布新決定,稱日後的律政司會自行擔當責任,案件如非涉及該司人員,將不再尋求獨立的法律意見。這樣做就會顯得光明磊落一點,旁人即使想攻擊,也較難找到缺口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