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失蹤案逾三千宗 新界北最多

【記者林嘉諾報道】「有時尋人,不論是生是死,都想讓家人有個安心,有個答案。」警方失蹤人口調查組(調查組)每年於全港接獲逾三千宗案件,平均每日就九人失蹤,至今僅有一百七十三宗案件尚在尋人。各區失蹤人口主要牽涉長者及青少年為主,佔整體案件近半數字。警方指,市民若懷疑有失蹤案,毋須等足四十八小時才報案。

警隊五大總區均設有調查組,由於新界北總區幅原最廣,遍及屯門、元朗、邊界及大埔警區,接獲失蹤案是全港之冠,去年錄得八百四十二宗,其中屬「高危」分類有三百八十七宗,高危意指是十二歲以下少年、有自殺傾向人士、定時需服藥人士,以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

新界北總區調查組高級督察楊少芳指,區內失蹤者主要以長者及青少年為主,其中曾處理一案,需要長達四天時間尋找,失蹤者患有腦退化症,可能已上山,故安排近百人於山上搜索,她說:「雖然最後只找到屍體,但對家人是一種欣慰,因為都想知是生是死。」

不足48小時亦可報警

近年智能產品普及,不少具有定位裝置,更有失蹤者因此成功被尋回。該組女警黃潔瑩稱,處理一名患有情緒病失蹤者,因電話具有定位功能,故鎖定其位置於旺角,最後被尋回。另外,警員朱志光指至少要四十八小時才符合「失蹤」標準只是電影橋段,現實只要市民認為該人失蹤就可經由警方報案渠道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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