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免費揼骨 通風報信 壓迫按摩院女東主 廉署起訴警長張家輝

駐守九龍城警署的警長張家輝涉以權謀私,疑先後四度接受免費按摩服務,以向一間按摩院主管通風報信;又涉嫌向另一間按摩院女東主施壓,迫使她以較低價錢向一名女商人出售其按摩院或退還五千元訂金。該名警長昨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兩項涉嫌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名,涉違反《普通法》,下周二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被告為五十歲的張家輝,案發時為一名警長,隸屬九龍城分區雜項調查小隊,他的其中一項職責是就九龍城區內的按摩院進行巡查及放蛇行動。廉署早前接獲兩宗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一四年二月五日至九月十九日期間,在執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不當行為。即被告涉威脅一間按摩院主管,表示如果警方日後在行動中察覺到該按摩院的按摩師有任何違規,便會拘捕她而非該等按摩師;又提出向該按摩院主管通風報信,即是向她提供有關他本人或其他警務人員日後所作行動的機密資料;及在四次沒有付款的情況下,在該按摩院內接受按摩師提供按摩服務。

獲准保釋 下周二應訊

根據《按摩院條例》法例,若按摩院向異性顧客提供全身按摩服務,須申領牌照。據悉,涉事足浴店提供的按摩服務,是由男按摩師負責,若替男性顧客提供全身按摩服務,毋須申領牌照,但有人卻指該足浴店沒有申領牌照,要求提供免費按摩服務,每小時約百多元。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一四年二月一日至九月十日期間,表露警務人員身份並要求另一間按摩院的東主退還一名女商人為購買該按摩院而支付的五千元訂金;或另以較低價錢出售該按摩院給女商人;及當警方在該按摩院進行兩次例行視察牌照時威脅該東主,表示如果她繼續在該按摩院經營業務,他本人會對她作出騷擾的作為。被告已獲准保釋,以待下周二應訊,警方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警方:涉事人員已停職

警方發言人表示,涉事警務人員已被停職,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警方不作評論。發言人強調,警方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和誠信,對貪污採取零容忍的態度。警隊會繼續根據誠信管理綜合綱領,致力採取果斷行動杜絕瀆職和不當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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