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精人出口 笨人入獄

號稱「雙黃」的黃之鋒及黃浩銘再次入獄,如果說入獄能讓他們的「人生更精彩」,他們已經「精彩」過兩次。兩人年紀輕輕,官司纏身,分別還有四宗大案未處理,將來有望「精彩」不斷。

也許黃之鋒等認為,連番坐牢是為實現理想,為香港「獻身」,為彰顯「極權」政府的霸道,但這統統不過是阿Q精神勝利法罷了。事實上,犯法就是犯法,暴力就是暴力,任何社會都不會容忍,不管你如何罩上「民主」的光環,不管你將動機說得如何偉大,也不管外國雜誌如何將你吹捧為思想家,都是無濟於事。司法機構已是手下留情,否則,豈會兩次判刑都是幾個月那麼簡單,如果港府真是「半個威權」,不說將牢底坐穿,至少也要判三年五載吧。

說到底,黃之鋒一夥至今仍不肯悔過,證明他們對「違法達義」、「公民抗命」的歪理中毒太深,執迷不誤。香港是多元社會,你走你的陽關道,我走我的獨木橋,本來兩不相干,但有些人偏偏要將自己的那一套強加於人,偏偏要佔領交通要道,最終民主沒見到影子,倒楣的是商戶、司機、巴士公司以及上班一族。有人至今視佔中為「雨傘革命」,將旺角暴亂美化為「魚蛋革命」,到底革掉誰的命呢?革的是香港法治的命,是社會和諧的命,單憑這兩條,就該重判。

對了,率先鼓吹「違法達義」的戴妖們在幹甚麼呢?想必他們正在暗自竊笑,笑年輕人蠢得交關,笨到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