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僭建是身份象徵

如果說,過去的人以擁有三妻四妾作為高貴身份象徵,那麼今時今日的香港則以大宅加僭建作為高人一等的標誌。新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居所僭建曝光,上任首天就要道歉,表面雖然難堪,但她內心裏也許大不以為然。

高官捲入僭建風波屢見不鮮,唐英年因為僭建與特首寶座失諸交臂,梁振英因為僭建而灰頭土臉,曾蔭權因為僭建而臭名遠揚,其他涉及僭建的達官貴人也都惹來一身騷。前車之轍,後車之鑑,有意平步青雲者理應加倍謹慎,以鄭若驊為例,被指接手律政司已傳了一段時間,完全有機會將僭建問題處理掉,來一個神不知鬼不覺,但她選擇無動於衷,顯然不是疏忽那麼簡單。

須知鄭若驊擁有工程師牌照,又來自法律界,而購屋契約的特別條款更顯示她明知住宅僭建,饒是如此,她依然不當一回事,除了僥倖心理作祟,更因為藍血貴族的傲慢:僭建又如何?還不是高官照做,高薪照拎?

事實上,僭建要有資格,首先要有錢,其次是有權。有錢才能買大宅,向天空及地下發展;有權才不怕瓜田李下,不怕違法。相比之下,一般市民莫說僭建,哪怕在窗口加設一個晾衣架也不行,隨時惹上官非。至於那些住劏房或者棺材屋的,轉身已經困難,遑論找空間僭建。

這麼說罷,與其對高官僭建大驚小怪,口誅筆伐,不如如此鼓勵自己的子女:孩子啊,努力讀書,將來讓父母住上有僭建物的大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