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泰羅尼亞自治區議會通過「獨立」投票,表面上結果是七十票贊成、十票反對「大比數」通過建立「加泰羅尼亞共和國」,但這是在統派議員杯葛投票下的結果,作不得準。與此同時,位處馬德里的西班牙國會參議院隨即通過行使憲法第一百五十五條直接管治加泰,領導西班牙中央政府的首相拉霍伊決意恢復法治,雙方針尖對麥芒,危機不知伊於胡底。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拉霍伊政府獲憲法賦予權力,於法治淪喪的加泰羅尼亞地區撥亂反正,不管加泰獨派搬出甚麼民族自決大義也好,其作為西班牙領土一部分,當地民眾和政客不可能繞過憲法,擅自把自治區變成一個獨立國家,否則各國四分五裂,天下勢將大亂。
加泰地區對外宣稱,中央政府在財政上一直虧待他們,他們惟有出此下策尋求獨立。沒錯,以一四財政年度計算,加泰上繳中央的稅款比中央回撥的經費多近一百億歐元。問題是中央政府須負擔整個國家的外交、國防和基建支出,加泰獨派人士不妨捫心自問,若不是中央出錢出力營造穩定政經環境,當地能維持經濟盛景、財源滾滾嗎?不可不知的是,加泰地區早就債台高築,自○八年金融危機後信貸評級急跌,完全無法在國際金融市場融資,要靠中央開庫接濟,一二年至今獲中央成立的特別基金融資達六百七十億歐元。
儘管加泰獨派「拿人手短」,但西班牙對歐盟出口有七成要經陸路轉運,加泰乃必經之地,獨派挾此以自重要求獨立,實無異於政治敲詐,令人不期然想起舊小說裏「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想過此路,留下買路財」的綠林盜匪。拉霍伊政府拒絕向訛詐屈服,現在球又回到獨派那邊,他們是否有頑抗到底的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