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煽動叛亂必遭重判

西班牙加泰羅尼亞自治區議會投票通過獨立,儘管自治政府主席普伊格蒙特臨陣退縮,將個波拋給議會,但被控以叛亂罪已是無可避免,此罪最高可判監禁三十年,其妻女傳聞已漏夜走佬,普伊格蒙特政治豪賭一鋪清袋,可說是咎由自取。

或許他也未料到最終會玩到咁大,其如意算盤由始至終都是不戰而屈人之兵,挾民意跟中央政府講數,謀求減少上繳稅款和更大自主權,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加泰的獨立主張得不到國際社會認同,英美以及歐盟均明確支持馬德里中央政府,強調加泰是西班牙不可分裂的一部分,首相拉霍伊底氣十足,強硬應對,加泰瞎折騰一場,簡直得不償失。

當然,國際社會之所以力撐西班牙,無非要遏制自己國內的分裂勢力,以免造成火燒連環船效應,說到底都是為自己國家利益着想。而對於煽動叛亂的人,任何國家都是從嚴發落,中國如是,美國如是,歐盟亦如是。由此想到香港佔領之亂,煽動佔領的學生領袖不過被判刑數月,顯然是輕得無可再輕的懲罰,連這樣也被說成是政治打壓,不知好嬲定好笑;至於佔中搞手及幕後黑手至今毫髮無損,更是咄咄怪事。隨着中國愈來愈強大,港府的「底氣」反而愈來愈薄弱,動輒被外部勢力牽着鼻子走,怪不得香港亂象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