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惹起爭議的換肝手術中醫生離開進行另一項手術事件,實際情形未必是坊間批評的那樣。
首先,手術不能視作買賣,病患不是簡單的消費者,有着消費者的權益。這個手術是公共醫療服務,不是商業行為,病患者沒有絕對性的權益。一方面要依據公共醫療的資源、制度安排;另一方面,醫護人員在資源不足的限制下,不可能全時間地投入這項手術,還有其他病患手術要照顧。此中有一個輕重次序,但輕重次序不能以大病、急病、小病來分,隱藏性和併發性的病症轉變,使醫護不能掉以輕心,具體選擇怎樣應對變化,是醫護的專業知識經驗,不可能簡單地用抽象的責任、道德來衡量。
其次,香港公共醫療的效率世界知名,可惜政府一直偏重私營,公共醫療服務投入不足,造成公共醫療服務的醫護人員薪低、工作壓力大,人才嚴重流失。以今次換肝的醫療小組來看,人手不足是恒常問題,而要部分依賴私營醫生以外援來襄助,醫生公私兼顧不暇,加上溝通不夠,致使出現今次事件。可是病患沒有受到影響,這足以反映公共醫療服務在人手不足下,各方調配產生出來的高效率、高成效。
當然,香港公共醫療還有大進步的餘地,但關鍵是資源投入,而且是長期規劃,及早配套,認真培養人才。不這樣做的話,只會打擊公共醫療的從業員,削弱服務;更惡劣的是出現像內地的醫患糾紛,令有志者避讀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