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善事可以感動人,更可以感染人。像無私捐肝的阿甄,義舉令人肅然起敬,更難得的是帶動了行善風氣,不僅過去幾天都有過身的人遺愛人間,捐出器官拯救生命,近兩星期網上登記器官捐贈的人數更暴增四倍,足見愛心之火,可以燎原。
如今當務之急是如何將這股愛心風潮延續下去。食衞局局長高永文口口聲聲要就「預設默許」捐贈制度及降低法定捐贈年齡作公開諮詢,但遲遲未見坐言起行,何況夕陽政府時日無多,還有不足兩個月就收工,最終是否又煲冇米粥,不能不令人懷疑。
正如本欄多次指出,「預設默許」或「表明不捐贈」制度都是可行之法,全球死後器官捐贈比率最高的西班牙,正是推行這種制度。但同樣必須指出,單有制度並不足夠,最重要是配套政策和人手配合。例如西班牙當局成立由數百名醫生及護士組成的「器官捐贈統籌團隊」,主動與捐贈者家屬面對面溝通,減少誤解。反觀香港的器官捐贈聯絡主任十隻手指數得晒,如果人手不增加,推出甚麼制度也是枉然。
至於降低法定捐贈年齡,筆者更贊同盧寵茂醫生的睇法,就是萬萬不可。法律上早就對成年人有清晰定義,即使有人覺得多餘甚至不公平,也不可一時興起就亂搬。法律就是法律,始終需要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