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又要抗爭,又要錫身,多名反對派議員在宣誓儀式「玩嘢」加料,結果被政府入稟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本來嘛,做得出就應該預咗要承擔後果,他們卻老着臉皮申請法援。立法會議員薪金連津貼每月超過六位數字,更別提當中部分人有樓揸手,絕非需要「援助」的「弱勢社群」,玩嘢出風頭在鎂光燈下備受注目,這些實惠他們都佔盡了,到要在自己兜裏拿錢,就立即變臉,無論如何說不過去。
不過大家早就見怪不怪了,且看「長毛」梁國雄,做了十多年議員了,還要老霸着公屋單位不放,連租屋錢都堅決不肯破慳囊,叫他拿出真金白銀打官司,不如要了他的老命好過。有人口口聲聲「案件涉及人權」,這就好笑了,甚麼時候「發假誓」變成不可剝奪的天賦人權了?
即使法援此路不通,他們也要透過公眾籌款代為埋單,梁游失敗例子殷鑑不遠,「專款專用」很難得到市民支持,於是有人想到打元旦及七一遊行籌款的主意,實行「暗度陳倉」,掠水掠到這個份上,也可算挖空心思矣。不過這也難怪,正如老人家教落,親生仔不如近身錢,只是不要太作大義凜然狀就好。幾位政客死命保住的人工福利,我就打死不相信他們會捐出來資助偉大的抗爭事業!
說到抗爭,之前佔領期間不少人開口埋口「公民抗命」、「違法達義」,一副慷慨就義不惜為抗爭付上代價的模樣,到頭來一被告上法庭,就被嚇到屁滾尿流。其實,他們不僅不應該申請法援,更應該選擇自辯,控訴暴政,宣揚民主人權甚至「港獨」理念,沒有比法庭更莊嚴的平台了,環顧各國人權鬥士,皆視法庭自辯為重要舞台,問題只是這班港產政客有無膽效法而已。